人民网蓬莱电 日前,蓬莱市政养管处荣获山东省“城市照明优秀单位”称号,处主任刘世杰同时获得山东省“城市照明先进个人”称号。据悉,蓬莱已连续5年获此奖项,这一奖项是由山东省市政协会照明专业委员会经过明察暗访、认真考察确定的,属山东省城市照明最高奖项,标志着蓬莱城市照明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。
近年来,蓬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、市有关照明工作建设的指示精神,不断加大投入、强化管理,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,安装路灯1600多盏。今年,还将路灯新建工程延伸至城区外围道路,真正做到便民利民。截至目前,蓬莱城区拥有路灯6748盏、彩灯20000多盏、射灯400多盏,电缆总长200多千米,箱式变压器18台。为确保亮灯率,蓬莱市政养管处在将城区3000多根路灯杆全部编写号码、以方便管理的基础上,本着“小修不过天,大修不过三(天)”的原则,昼夜巡查,各类故障早发现、早解决。今年以来,先后完成各类故障维修1000多次,使道路路灯亮灯率始终保持99%以上、完好率100%。